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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何辦理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1.申請人身份證及印章
2.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3.戶口名簿。
4.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及一年內內頁影本。
5.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家屬在學、在監或兵役證明、優惠存款、軍公教或公營事業退休俸金額明細表或存摺)。

申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於調查表中親自簽名或蓋章。
申請人檢附之文件與第一項規定不符者,區公所應以書面通知限期補正,並以補正完備之日為申請日,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8-06
  • 發布日期: 2017-10-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 點閱次數: 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