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14年緩召第4、5款」自113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13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申請,符合申請人員請至戶籍地所在之區公所辦理。另公告詳細內容登載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http://afrc.mnd.gov.tw),相關作業參考表格可自行下載運用。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14年緩召第4、5款」自113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13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申請,符合申請人員請至戶籍地所在之區公所辦理。另公告詳細內容登載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http://afrc.mnd.gov.tw),相關作業參考表格可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