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臺中市為辦理荔枝及龍眼113年2月高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4月8日(含假日)止,上午8-12時、下午1-5時
申請地點:本所農業及建設課
攜帶資料:
1.身分證、印章、存簿(非本區農會須扣手續費)
2.第一類土地謄本或所有權狀(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請另檢附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3.請自行拍攝災損照片留存以避免勘查爭議
補助額度(損害率未達20%者不予救助):
1.黑葉荔枝(含桂味)、龍眼每公頃6萬2000元
2.糯米荔枝、玉荷包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每公頃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