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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8日止受理申請荔枝、龍眼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農業部公告臺中市為辦理荔枝及龍眼113年2月高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4月8日(含假日)止,上午8-12時、下午1-5時

申請地點:本所農業及建設課

攜帶資料:

1.身分證、印章、存簿(非本區農會須扣手續費)

2.第一類土地謄本或所有權狀(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請另檢附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3.請自行拍攝災損照片留存以避免勘查爭議

補助額度(損害率未達20%者不予救助):

1.黑葉荔枝(含桂味)、龍眼每公頃6萬2000元

2.糯米荔枝、玉荷包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每公頃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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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08
  • 發布日期: 2024-03-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