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流係指泥、砂、礫及巨石等物質與水之混合物,受重力作用所產生之流動體,沿坡面或溝渠由高處往低處流動之自然現象。
土石流不等於土石流災害,土石流為一種『自然現象』,但若因發生土石流時,導致人命傷亡,建築物、橋梁、公共建設毀損,造成生命或財產損失,才可稱為『土石流災害』。
土石流的特徵:
- 流動速度快、泥砂濃度高、沖蝕力強、衝擊力大。
- 土石流表面流動速度快,而土石流下面流動速度較慢。
- 土石流之流動速度受到所含有土石的粒徑大小、土石顆粒和泥水比例的多少、及溪谷坡度所影響。礫石型土石流流速約3~10m/s,而泥流型土石流則約為2~20m/s。
- 土石流的前端隆起、流量大,多為集中的巨大石礫,後續的水流則多為泥流。
- 土石流中石礫的分布多為大石頭在上、小石頭在下。
- 由於溪谷出口的坡度緩且寬度大,能有效降低土石流的流動速度,因此土石流常在此形成扇狀堆積。
土石流發生原因:
- 豐富的堆積物:足夠的鬆散土砂提供土石流中所需的固態物質。
- 充份之水分:充分之水分能降低土石流中土砂之間的摩擦力,是很好的潤滑劑,能夠幫助固態物質流動。
- 足夠的坡度:足夠大的斜面坡度讓土石流有流動的動力,使土石流能克服土石的摩擦力後繼續向低處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