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市政府依據「原有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申請補助作業要點」辦理臺中市114年度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受理申請資格、補助流程、補助項目及補助金額、受理期間等相關公告及其附件
請有意願且符合條件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區分所有權人代表填具申請書表(請至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htps://thd.taichung.gov.tw/業務項目公寓大廈/相關補助計畫項下下載)並檢齊相關文件向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提出申請。
另針對有意改善無障礙設施並新設置無障礙昇降設備,尚未擬具補助申請計畫之5層以下公寓大廈,住宅發展工程處將依社區提出之申請或視情形提供派員至現場進行可行性 評估、於社區辦理宣導說明及輔導申請補助之服務,併附摺頁協助宣傳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