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民教育法」暨「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辦理。
二、 請本市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將旨揭學區公告於本局網站,公告路徑:首頁>各級學校>學校填報(如權限不足,逕洽各校人事室)。
三、 113學年度國中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範圍為民國100年9月2日至101年9月1日出生者,為使學校資源分配均衡,請務必依規以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學區內之學齡學生為對象辦理後續分發入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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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區表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30
- 發布日期: 2024-01-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