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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神岡區公所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人事室
職稱 課員(預估114年6月後出缺)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名額 1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形。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
5.無限制轉調情形,且能配合職務輪調。
有效期間(起) 2025-04-30
有效期間(訖) 2025-05-05
工作項目 1.辦理綜合行政職系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報名方式 請於114年5月5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1)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等資料。
(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格不符。
(4)應檢具文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檢證明等,請將證明文件依序掃瞄並合併成⼀份PDF檔後上傳。
其他 1.經資格審查合格報名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行通知。
2.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3.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4.本案除正取名額外,視實際狀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連絡人 陳小姐
連絡電話 04-25620841#220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True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張貼日 2025-04-30
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人事室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30
  • 發布日期: 2025-04-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