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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之體位服役規定為何?

兵役法第33條規定,體位區分為「常備役體位」、「替代役體位」、「免役體位」。並依下列規定服役:

(1)常備役體位:為適於服現役者,83年次至93年次常備役體位役男服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94年次以後常備役體位役男應服1年役期。
(2)替代役體位:82年次以前及94年次以後替代役體位役男應服替代役1年役期;83年次至93年次替代役體位役男應服12天補充兵役。
(3)免役體位:為不合格者,免役。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09
  • 發布日期: 2017-10-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