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
一、受理期限:
1、 上半年度申請:115年7月1日起至7月25日止。
2、 下半年度申請:115年11月1日起至11月25日止。
二、受理機關:本市各區公所。
三、補助對象及資格:
1、 補助對象:公、私立小學、國中及日間部高中職生。
2、 補助資格:
(1) 具原住民身分。
(2) 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
(3) 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以低收入戶家庭優先補助,中低收入戶次之。
四、應備文件:
1、 申請書乙份。
2、 領據乙份。
3、 學生身分證明文件。
4、 學生(申請人)戶籍謄本。
5、 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6、 學生(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7、 校外安親班或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8、 繳費收據正本(應蓋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
(1) 上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5年1月至6月。
(2) 下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5年7月至12月。
☆旨揭補助所需相關申請書件,請至本會官網(https://www.ipd.taichung.gov.tw/3290162/post)-便民服務-各項福利措施查詢下載。
如有任何問題,可逕洽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林昕銳先生(連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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