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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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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2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本所秘書室陳小姐辦理報名,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行政助理」(地址:429015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聯絡電話:04-25620841#217)。 (二)請檢附以下文件(A4大小並依序裝訂): 1、報名表正本(請貼2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如有機車或汽車駕照請一併檢附影本。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六)應徵報名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七)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內,當事人雙方均保留契約終止權,得隨時終止本契約,即試用期未屆至,亦得一方逕行終止契約。 |